简介:与其他人处于共犯关系(共同正犯、教唆犯或者帮助犯)的人,除了对自己的参与行为负责外,也要对其他共犯人所实施的参与行为承担责任。这是共犯责任的原则。那么,在中途加入共犯关系,或者从中退出的人的责任又是怎样的呢?他是否要对自己加入之前或者退出之后其他共犯人实施的参与行为负责呢?其界限又在哪里呢?
简介:摘要我们和日本人的关系是复杂的,古代的中国曾是强大的帝国,吸引了日本的眼球,漂洋过海前来拜师学习;但是近代中国被动挨打,精明的日本又把目光投向了更先进的欧美,一旦强大就反过来欺负曾经的老师;此外,由于日方的右翼势力不断挑衅,使我们又不能抛弃旧日的仇恨。一有风吹草动就高呼“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日本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是一个正常的国家。平等和相互尊重主权是处理中日关系的要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