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领事裁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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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摘要】领事裁判权在近代又被称为治外法权,是西方列强侵夺半殖民地国家的司法主权,对其在这些国家的本国侨民行使司法管辖的特权制度。据查证,它出现在11世纪十字军东征以后。鸦片战争后,资本主义列强通过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相继在中国取得了领事裁判权。英国通过不平等条约首先取得在华的领事裁判权。其后,美国、法国等列强也通过这种不平等条约在中国建立起了领事裁判权制度,前后延续了近一个世纪之久。尽管领事裁判权制度侵犯了中国的司法主权,是中国近代屈辱历史的一个标签,但不可否认的是,领事裁判权促进了中国近代法制的变革,是推进中国法制近代化的一种外部动力。清政府、民国政府企图通过司法改良废除领事裁判权,尽管没有成功,但却加速了中国法制近代化的进程,这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为废除领事裁判权,中国与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列强展开了长期的法权交涉。然而守旧力量的强大和动荡不安的旧中国局势使得领事裁判权久久不得取消。直到太平洋战争爆发,英美迫于战争的需要才最终同意废除其在华领事裁判权。在这个过程中,中国一直致力于学习西方先进的法律制度,这无疑是中国法制近代化进程中的重要环节。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建设法治国家的今天,进行法制改革,与国际接轨,使法律走上国际化道路的进程远未停止。【关键词】领事裁判权治外法权中英关系一、领事裁判权的确立19世纪30年代末中国兴起的禁烟运动和1839年7月由“林维喜事件”所导致的中英争端,把中英关系推向了战争的边缘。当清朝廷下令永远禁止与英夷通商的消息传到英国后,英国国会对此进行了激烈辩论,连英国女王维多利亚也于1840年1月16日在国会发表演说,声称禁烟事件使英商蒙受损失和中英通商关系中断,并影响英王尊严,所以她正予以密切注意。3月19日英内阁向下院宣布派遣海陆军赴华及其意图。英国国会开始讨论对华宣战案,结果以271票对262票的微弱票数通过了军事行动。随后英国政府任命懿律和义律为正副全权代表……
    作者 童悦敏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制与经济(上)》 2011年6月
    出版日期 2011年12月09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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