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冲突是公共行政领域的一个普遍现象,解决价值冲突是行政人员的基本职责之一。行政伦理妥协以择恶弃善、择小善弃大善为基本表现形式,是行政人员面临价值冲突时的一种特殊的行为选择。从起源上来考察,行政伦理妥协的存在有其客观的必然性与一定的合理性,然而它却真切地威胁着行政系统的良性运行。减少乃至消除这些冲击,关键在于通过提高公共行政人员的素质以及创设良好的外部条件,内外兼施,实现对伦理妥协的超越。
桂海论丛
2009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