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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自发现毛古斯艺术以来,学界对其艺术属性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论,有说其该为原始戏剧,也有说其该为原始舞蹈。这里,我们将紧紧抓住毛古斯对社会矛盾冲突的再现性特点,从毛古斯自身表演过程中选取证据,证明毛古斯应该归属于原始戏剧这一艺术类型。
【关键词】 毛古斯 戏剧冲突 冲突的表现 冲突的再现 艺术属性
自从湘西土家族原始的毛古斯艺术第一次被学者们发现以来,有关毛古斯的艺术属性问题,就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论。有的学者认为它是原始舞蹈,是舞蹈的活化石;有的学者则认为,毛古斯应该是戏剧的源头,是原始戏剧艺术。争论双方似乎都有自己的理由。毛古斯的艺术属性到底是什么呢?这应该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果我们连毛古斯的艺术属性都弄缺乏科学的认识,就很难对毛古斯展开更加深入的研究。本文将通过毛古斯表演对戏剧冲突的再现性展示这一角度切入,在毛古斯艺术属性的讨论中,进行一番认真的探索,并拿出充足的证据来证实自己的看法。
一、冲突:在戏剧与舞蹈之间
戏剧与舞蹈虽然分属不同的艺术门类,但是,这两门艺术之间确实存在着许多共同的艺术特性,尤其是戏剧原本就是从原始舞蹈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因此,无论是原始戏剧还是现代戏剧,都具有很多的舞蹈因素,致使人们有时候很难将它们截然分开。
首先,戏剧与舞蹈都属于表演性艺术,动作性成为它们共同的艺术特征。戏剧表演依赖于演员的表演动作,舞蹈也同样如此,也是通过优美的舞蹈动作来表现人物的思想感情,表现社会生活的。在动作性方面,我们可以说戏剧中确实包含着舞蹈的因素,尤其是舞蹈剧,更让人弄不清它到底是戏剧还是舞蹈。其次,作为表演艺术的戏剧和舞蹈,都有着抒情性的一面。舞蹈是人类内心激情的外化,舞蹈的肢体语言总是带有强烈的情感因素。戏剧也具有强烈的抒情性。在戏剧表演中,不仅演员自身充满着激情,而且戏剧通过演员的表演也能引发观众内心的激情。再次,戏剧与舞蹈都属于造型艺术,无论是戏剧还是舞蹈,都需要在舞台上造型,通过不同的造型来实现其艺术目的。除此之外,戏剧与舞蹈还具有相同的综合性和节奏性的特征。由此可见,戏剧与舞蹈确实有着紧密的联系。戏剧中经常有舞蹈因素,舞蹈中也可能渗透进戏剧因素,尤其是原始时期的戏剧与舞蹈,更是有着很多的相似之处。不过,二者之间仍然是有着区别的,而且这种区别普遍性地存在。具体来说,就是“戏剧冲突”和戏剧冲突的展示形式上,二者存在的差异是非常明显的。
我们认为,戏剧离不开冲突,没有戏剧冲突,就不能成其为戏剧艺术。我国戏剧理论家谭霈生先生曾说:“在动作中实现冲突,使各种社会矛盾在舞台上得以直观的体现,这正是正确理解‘戏剧冲突’这一概念的基本问题。不如此,就不能说是真正的‘戏剧冲突’。”在现代戏剧理论家们思想意识中,戏剧冲突已经成为戏剧艺术的重要特征。日本戏剧理论家河竹登志夫就这样说过:“‘劇’这个字眼是由‘虎’及表示利器的‘刂’复合而成的,表示两匹野兽或猛兽那样凶猛的对立双方龇牙格斗的情景。即相继表现出人类同其它事物——命运、神灵、境遇、他者、社会邪恶势力、潜藏在自身之中的相反的特性等——的矛盾和对立,一面互相交锋,一面不断地产生出种种行动,直至到达结局。”
舞蹈表演中,一般很少会出现冲突的环节,它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借助人的肢体动作、节奏、造型和面部表情,塑造艺术形象,表达思想感情。舞蹈艺术家总是侧重于矛盾冲突的抽象式的表现,即用某种模糊的、含蓄的、象征性的舞蹈语言和表现手段来加以展示,而绝非真实的再现戏剧冲突场景。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初步结论:戏剧与舞蹈这两门艺术都涉及一定的社会生活的矛盾冲突,但是,舞蹈中的矛盾冲突较为少见,挖掘也不太深刻。同时,在展示矛盾冲突的方式上,舞蹈的展示强调抽象的艺术表现,而戏剧对矛盾冲突的展示则更强调其真实的再现。
在上述初步结论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湘西土家族原始的毛古斯表演它应该归属于原始戏剧,而不应该归属于原始舞蹈。原因就在于,它本身充满了社会矛盾冲突,同时,毛古斯在表现这种戏剧冲突的时候,从不加以抽象的表现,而总是采取一种真实的再现的方式,让观众充分感受社会的冲突,并为这些戏剧再现的冲突所吸引陶醉。
二、毛古斯再现人与自然的冲突场景
戏剧冲突概念的内容相当广泛,它包括人与自然的冲突、人与人的冲突、个体与集体的冲突、个体内心的矛盾冲突等等。在我们考察毛古斯表演过程中的戏剧冲突因素时,不可能面面俱到地将其所有的戏剧冲突因素全部展示出来,而只能从中选取有代表性的戏剧冲突因素来加以说明,而且,我们还将考察这些矛盾冲突呈现的艺术形式。
湘西自治州土家族的原始艺术毛古斯,整个表演过程无不浸透着浓厚的原始文化气息,在具体的表演中,演员们一个个草服荆冠,曲膝抖身,动作僵硬,且浑身前后摇晃,仿佛刚刚学会直立行走,步伐尚不稳健的样子。有时碎步进退,左右跳摆;有时摇头抖肩,姿态滑稽。纵然是演员们在舞台上的对白,也要极力做出说话困难,吐字不明的样子,以突出其原始古老。一句话,毛古斯的表演给人们的印象就是原始古拙。尽管如此,毛古斯也并不因为其自身的原始,就脱离其原始社会生活。它所反映的原始时期的现实生活中,同样有不少生活的冲突现象。在原始社会时期,人们现实生活中最突出的矛盾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而这种矛盾所表现出了的冲突既有事件性的冲突,但更多的则是某种环境性的冲突。
所谓环境性冲突,就是人与环境的冲突,自然作为人的生存环境,一方面既给人类提供生存发展的物资资料,但同时也因其自然条件的恶劣而成为人类生存的压力,甚至对人的生存形成某种无形的威胁。在毛古斯的表演内容中,有很多场景都真实的再现着这类人与自然的矛盾冲突。
龙山县坡脚土家人毛古斯的第一幕,展现的是一群毛古斯前往某地,准备从事农耕生产活动。其中有一段毛古斯与当地地主之间有这样一段对话,就集中反映出当时人的生存压力:
嘎梅嫁 老公公,你是从哪里来的?
拔步卡 我从撇蔽那里来的。
嘎梅嫁 你夜里睡在那里?
拔步卡 睡在岩洞里面。
嘎梅嫁 你吃什么呢?
拔步卡 吃棕树籽籽。
嘎梅嫁 你的棕树籽籽给我送几个不得?
拔步卡 什么棕树籽籽,棕树。我俩搞得翻椿椿了。
从这段对话来看,毛古斯尚处于原始社会时期,人们没有住房,没有自己的土地,生活十分艰苦。虽然其中也出现了“吃棕树籽籽”的描述,但是它实际上已经跨过原始的采集经济时代,进入到采集、渔猎与古老的农耕生产交互存在的时代。这种原始的农耕生产,其所得的收获自然是相当微薄的,也难以养活自己,他们还必须借助采集山野中的果实、块茎和渔猎生产的收获来补充食物,维持部落的生存。在这样的原始时代,寻找食物的压力常常是压倒一切的。人类的生存发展与食物的相对匮乏,就成了人与自然的主要矛盾之一。
在这种人与自然的矛盾冲突中,自然力量虽然不是有形地出现在人的对立面,与人直接形成冲突,但它却往往以饥饿、灾荒、疾病、虎豹虫蛇的意外伤害等不同形式出现,并且不断地威胁着人的生存,从而形成一种无形的冲突。
当然,在毛古斯表演内容中,还有狩猎、捕鱼等不同生产场景的再现。尤其是在狩猎场景中,人与自然的冲突则显得更为直接和尖锐。我们知道,狩猎生产中是充满危险的,潜藏于山林中的猛兽毒蛇,随时都有可能会伤害到狩猎者。所以,在表演狩猎活动之前,都会有梯玛巫师带领毛古斯们祭祀猎神的仪式。在这种祭祀仪式中,梯玛会乞求猎神、山神发挥自己的神力,努力福佑毛古斯们的生命安全。毛古斯们在祭祀仪式完毕后,就有狩猎分工,侦查的侦查,堵卡的堵卡,助威的助威,攻击的攻击,各负其责,最后将野兽围歼,大家这才扛起猎获的野兽,高兴地回到村寨中。这一幕狩猎表演也才算真正结束。
从上述列举的表演内容来看,毛古斯的内容中确实存在着比较醒目的戏剧冲突。尤其是狩猎场景的表演中,这种冲突更加突出。不仅祭祀仪式中包含着人与自然的尖锐冲突,就是在具体的狩猎场景中,人们的侦查野兽、追逐野兽、攻击野兽等戏剧动作中,都再现了原始社会时期人们的现实生活场景,也突出地表现了人与自然的尖锐冲突。同时,需要强调的一点就是,毛古斯中的这些冲突的展示都是一种活生生的生活场景,而根本不是什么艺术的抽象或隐喻性的表现。
三、毛古斯再现人与人之间的冲突
毛古斯表演中,还包含着比较醒目的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冲突,只是这种冲突相较于现代戏剧而言,它并非植根于人物性格的基础之上,而更多的是植根于深沉复杂的生存发展矛盾中。在原始时期,简单的生活物资的追求和人们生存繁衍的矛盾,在那时其实是最突出的矛盾。食物的缺乏,婚姻配偶对象的缺乏,是人与人之间矛盾形成的重要基础。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类也从族内婚进入到族外婚阶段,血族之外寻找婚姻配偶,成为人们新的追求。但是,妇女在当时的社会集团中,同样是氏族群体的重要生产力和重要财产之一,外族人如果要在本族内寻找婚姻配偶,就得拿出相当数量的财物作为婚姻的交换物。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不是所有的青年男子都拥有足够的财物用来进行婚姻交换的,而财物缺乏的青年人,也就意味着他不能寻找到自己的配偶。在这种情况下,家境贫寒而又身强力壮的青年人,在婚姻无望的时候,往往会凭着自身的力量,邀集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选择赤裸裸的“抢婚”形式,来完成自己的婚配。它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就是人与人社会矛盾冲突的一种形式。在土家族毛古斯表演中,就有专门的一场“抢亲”表演:
一群毛古斯在为首的老毛古斯的带领下,在山间走着,远远地看见前面有几个妇女在山间采集野果,于是,为首的老毛古斯就决定带领大家一同去抢婚。
老毛古斯 现在粮食丰收了,日子好过了,就应该要有一个婆娘了。
众毛古斯 你老人家说得对,我们应该要找个婆娘了。
毛古斯甲 我要婆娘,我们一起抢婆娘去!
众毛古斯 我也要婆娘!我也要婆娘!
老毛古斯 你们要婆娘,就快去抢得了。
众毛古斯 (兴奋地)好啊!抢婆娘去啰!
于是,一群毛古斯便迅速地冲向远处采集的女人,进行抢夺,最后将抢得的女人抬回家。这些毛古斯抢回姑娘后,还要举行婚姻仪式,而在这些仪式举行的过程中,毛古斯们还要表演争抢抬女子的木杠、争抢拜堂的资格、争抢入洞房的资格等等,场景十分热闹,把当时抢亲的过程较为完整地表现出来了。纵观整个抢亲表演过程,它让观众明白,在原始时期,湘西土家族地区确实存在着原始的抢婚风俗,而这种原始风俗所隐含的,就是当时先民们生活中的生存与繁衍的矛盾冲突。
除了这种生存繁衍的矛盾冲突之外,毛古斯表演中还有较为现代的欺骗与被骗所产生的冲突。一些学者认为,毛古斯中的骗子问题,应该出现于社会已进入到文明时期以后,属于社会发展中后期出现的社会矛盾。
综上所述,在湘西土家族原始的毛古斯表演中,确实充满着大量的戏剧冲突,而如此尖锐的社会矛盾,完全都是用活生生的生活场景真实的再现出来,而并非通过演员的肢体语言象征性的加以表现。其间出现的任何一种矛盾冲突,都能真实地再现于观众们的面前,让观众感同身受。除此之外,毛古斯表演过程中的人物角色的扮演、大量的戏剧对白的出现等,都已经超出原始舞蹈的纯肢体语言时期,而完全可以视为它已经从原始舞蹈阶段继续进化,而进入到原始戏剧阶段。总之,基于毛古斯艺术这种对大量社会矛盾冲突的真实再现性的分析,我们认为,湘西土家族原始的毛古斯表演,应该归属于原始的戏剧艺术,而不是归属于原始的舞蹈艺术。
参考文献
[1]谭霈生.论戏剧性[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58页.
[2](日)河竹登志夫. 陈秋峰等译. 戏剧概论[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83年版,第5页.
[3] 张子伟.湘西土家族毛古斯[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03页. 第105页.
[4] 张伟权.茅古斯研究——土家族远古生存文化破译[M]武汉:崇文书局2008年版,第101页.
作者简介:吴秀芳,女,1979.1,湖南省吉首市,苗族,研究生,讲师,民族文化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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