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彦艳1吕艳芳2庄永志1
(1黑龙江省大庆油田总医院肿瘤科163001;2黑龙江省大庆龙南医院干部医院163453)
【摘要】目的:浅谈食管癌放化疗患者的临床分析。方法:对我院2012年7月~2013年7月收治的42例患者资料进行总结分析。结果:食管癌患者经过放化疗后康复率高,已经有40例患者完全恢复健康,2例患者进行转院治疗。结论:正确的治疗方法可以帮助患者早日痊愈,恢复正常的生活。
【关键词】食管癌放化疗患者
【中图分类号】R73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4)11-0121-01
我国是世界上食管癌发病率和死亡率最高的国家,占各种恶性肿瘤死亡率22.4%,仅次于胃癌。河南林县为高发区。高发年龄50~69岁占60%。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本院收治食管癌患者42例,其中男性患者20例,女性患者22例。
1.2结果:42例食管癌患者经过放化疗后已经有40例患者完全恢复健康,2例患者进行转院治疗。
2药物治疗
2.1单一用药有效的药物博来霉素、丝裂霉素、阿霉素、氟尿嘧啶(5-FU)、甲氨蝶呤、紫杉醇、顺铂、长春地辛、诺维苯和依托泊甙(VP-16)等,有效率为20%左右,缓解期2~5个月。目前临床单一用药较少。
2.2联合化疗目前多用联合化疗,其疗效较单一用药好,缓解期延长。与DDP联合的化疗方案,有效率为30%~50%。
常用的联合化疗方案:
2.2.1FP方案
DDP:20mg/m2,静滴:第1~5天;5-FU:1000mg/m2,静滴第1~5天。
在常用的食管癌化疗方案中,FP方案是既对鳞癌有效,又对腺癌有效的方案。对局限性鳞癌的有效率约50%,而转移性的有效率只有35%。与PVB方案比较,疗效相似,但PVB方案毒性较大,已少用,而较多应用FP方案。本方案对食管鳞癌是标准方案,两种药都有放疗增敏作用。因此,与放疗配合可延长生存期。但会出现较大的血液毒性,有64%的患者出现Ⅲ~Ⅳ度毒性,建议加用G-CSF或GM-CSF支持。目前,对食管腺癌尚无标准方案。
2.2.2PBV方案
DDP100mg/m2,静滴,第1、2天;BLM10mg/m2,静滴,第1、8天;VDS3mg/m2,静滴,第1、8天。3周为1周期,3周期为1个疗程。本方案使用的例数较多,疗效较好,但毒性较大。Ajani等综合文献报道,治疗150例,有效率为48%。
2.2.3PEF方案
EPI50mg/m2,静注,第1天;DDP60mg/m2,静注,第1天;5-FU200mg/m2,持续静滴,第1~21天。每3周重复。本方案为治疗食管胃腺癌有效而可耐受的方案,部分局限性晚期患者经化疗后可得到根治性切除。Bamias等治疗220例,有效率为61%,其中局限性晚期患者有效率为75%,转移性患者有效率为57%。
2.2.4PMF方案
DDP30mg/m2,静滴,第6~8天;MMC10mg/m2静推,第1天;5-FU300mg/m2,静滴,第1~5天。3周为1周期,3周期为1个疗程。
2.2.5PPF方案
Pacilitaxel175mg/m2,静滴(3h内)第1天;DDP15~20mg/m2,静滴:第1~5天;5-FU750~1000mg/m2,静滴:第1~5天。Ilson等治疗67例食管癌患者,有效率为48%,其中12%完全缓解。中位生存期为10.8个月。目前尚需更多的临床资料证实其疗效。
2.3综合治疗
食管癌切除率低,局部复发和远处转移是术后患者主要死亡原因。故综合治疗近来受重视。
2.3.1化疗方案的选择选择对食管癌有效和对放射线有增敏作用的化疗药物组成联合化疗方案。化疗和放疗并用较单用放疗的疗效有所提高。Reddy等用FP方案化疗加放疗治疗35例及单用放疗治疗42例,结果局部控制率分别为26%和5%(P=0.01),2年无病生存率为20%和2%(P=0.02),2年总生存率为29%和7%(P=0.02),中位生存期为14个月和7.5个月。
2.3.2联合治疗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术前化疗(新辅助化疗):化疗可预防和治疗全身转移,对肿瘤有一定的缓解率,可提高手术切除率和生存率。目前常用FP方案有不同的化疗反应,术后并发症增多。
(2)术前化疗加放疗:化疗药在发挥其全身抗癌作用的同时,还对放疗有增敏作用。一般选择具有放射增敏作用的药物,并间歇使用,以减轻两者产生相加的毒副作用。目前为止,其取得的疗效最为显著,并可提高根治率和生存率[1]。
(3)术后辅助化疗或放疗:术后化疗要坚持大量、早期。术后2周开始,最迟不超过4周。多以DDP为基础的联合化疗。术后放疗多用于以下情况:①术中发现残端有残留或癌周切除不彻底;②术后吻合口局部复发或纵隔淋巴结转移;③术后锁骨上淋巴结转移。
(4)放疗加化疗:适合不能手术的患者。化疗选有效的和对放射线有增敏的化疗药组成联合方案。①两者同期进行,药物对放疗有增敏作用,但副作用较重。常见的副作用有骨髓抑制、胃肠反应、放射性食管炎、气管炎、肺炎、食管穿孔、食管气管瘘和出血。②先化疗后放疗,此法可增加化疗药的剂量和强度,提高抗癌作用,并可减轻两者毒性的相加,使患者易于耐受[2]。
3讨论
食管癌病因尚未清楚,目前认为多因素作用的结果。生活习惯及特殊嗜好:过热、刺激性、粗糙的食物及进食过快;吸烟和饮酒;食物中某些维生素缺乏。亚硝胺类化合物:咸菜和饮水中,含量高。真菌:霉变和发酵的食物,中含真菌毒素多。微量元素缺乏:钼、铁、锌、铜等缺乏。遗传因素。食管慢性炎症、息肉。
参考文献
[1]刘劲松,王建华,张景伟,沙永慧;放化疗联合治疗食管癌[J];中国肿瘤临床与康复;2001年03期
[2]王晓丽,张哲舫,唐五一,姜根明,张龙;放疗加化疗综合治疗食管癌的远期疗效分析[J];中华放射肿瘤学杂志;1995年0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