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湖南方言的再分区
2.1.0分区的事实说明,由于方言在地理上是连续的,渐变的,如果只给方言确定一个分区标准的
话,可行性相当差。由于不同的分区者对语言特征的重要性的认识常常不一致,各用不同的标准,分区结果当
然难于统一。1987年,笔者在钱曾怡老师的指导下参加了几次关于方言分区的历史、现状、标准、方法的
讨论,在不断的学习和讨论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看法,提出一种新的分区方法,叫“声韵调系统三重投影法”
,并用这种方法来对有过多种分区、有相当分区难度的湖南方言进行分区,以便和各家的分区结果相比较。具
体的做法是:以长沙(湘语代表点)为中心,东取南昌(赣语代表点),西取贵阳(西南官话代表点),从三
个代表方言点的语音系统中抽出声母系统、韵母系统、声调系统的区别性语音条目各七条,然后把湖南境内的
各方言点逐一取出来分别与三个代表点相比较,比较时按声、韵、调的顺序依次进行。由于分区条目都是七条
,判断方言点归属的隶属度是“四”,三次分区的结果都作出分区图,最后根据三张分区图来作综合分区,任
一方言点,只要在两项分区中都属某一代表点,就把它归入该点所代表的方言区,这时隶属度是“二”。据此
,湖南省的全部方言点可以归纳为五种类型:湘语型方言,赣语型方言,西南官话型方言,混合型方言(有两
项或三项分属两个或三个代表点),独立型方言(只有一项或无任何一项可归入三个代表点)。
2.2.0分区要有据以分区的材料、分区的原则、标准,及相应的图上表示,下面就这几个方面作一
些必要的说明。
2.2.1分区材料材料的好坏决定分区的质量。本文使用的材料以《湖南方言调查报告》为主,相
比较而言,这个材料是比较好的。但也有不足之处:一是调查点不足;二是记音有欠准确之处,如衡阳话;三
是有相当的调查点远离城区,有的甚至在县境边缘地带,代表性不强。鉴于这种情况,衡阳话改用李永明先生
《衡阳方言》(1986年,湖南人民出版社)的材料,涟源、双峰、新化、祁东、洞口、桃江、株州、洪江
、隆回等九个点则用《总结》中的相关材料。
2.2.2分区原则现代汉语方言分区,其实是就相关的调查点的语言材料进行归纳和分类,因此,
分区时本文遵循以下三个原则:第一是语言学标准的原则,任何非语言学的标准都不能作分区标准;第二是共
时性原则,分区时只就方言现状进行分区而不涉及方言的历史或成因;第三是系统性原则,在把握方言之间的
异同时从其系统性、整体性出发而不只根据一两个语言特征来确定方言点的归属。
2.2.3分区标准分区标准就是据以分区的条目。李荣先生在谈分区条目时提了三条,一是条目的
代表性,二是条目在语汇中的使用频率,三是条目使用频率,这三条都是指导性的意见。根据我们的理解,条
目的代表性主要指其区别性,就是一地方言区别于他方言的语言特征。同时我们还强调条目的系统性,汉语方
言之间的矩离远近,在语音上具体表现为各方言音系在声、韵、调各有关方面对立程度的大小。因此,本文分
别从长沙、南昌、贵阳三地方言的语音系统中抽出声母、韵母、声调的区别性特征各七条作为分区条目。
2.2.4图示法常用的方言分区图示法是采用划块(块状表示)围片(同言线法)的方式,这看起
来比较好看,但与实际的方言分布情况并不相符。就一方言点来看,方言持有者的个体与个体之间,户与户之
间,村、寨、城、镇之间都是非连续性的,呈离散式点状分布,因此,本文也用点状符号来表示方言类别,这
样,既可以积点成面,几个相同的点状符号也可以表示一个成片的方言区域,又可以如实反映方言分布的点面
相间、错综复杂的情况,尤其在反映方言岛、独立型方言、混合型方言等语言事实方面,有其独到之处。
2.3声母系统的分区
表一:声母系统分区条目
(附图[图])
(附图[图])
说明
1.上表中,南昌话全部采用《汉语方言字汇》(1962年,北京)中的材料,贵阳话的材料是笔者调
查的。下二表同,不另说明。
2.取点比较时,如果碰到古全浊声母今仍读全浊塞音塞擦音时,则归入长沙点。
3.由于第六项长沙话与南昌话属同一类型,因而两地的区别条目只有六项,如果出现南昌、长沙各点三
条的情况时,就着第一、二两项属何处方言,属长沙则归入长沙点,与南昌话相同则归入南昌点。
分区结果是:
长沙所属方言点(地名后的数值为隶属度)
长沙7临湘5.5岳阳5南县3.5沅江6
湘阴6平江5浏阳4宁乡6益阳6
桃江5.5安化6.5泸溪4新化6涟源5
湘潭7株州6.5衡山4双峰3.5衡阳5
祁阳4永兴5资兴4邵阳4武冈4
洪江5.5会同4绥宁6.5城步6江永4
计30个方言点
南昌所属方言点
耒阳3.5常宁3.5宁远4宜章3.5
计4个方言点
贵阳所属方言点
华容5安乡5汉寿5临澧7常德5
澧县6石门6慈利5桑植6大庸6
永顺5保靖5古丈5沅陵6花垣5
吉首4辰溪5凤凰6麻阳6溆浦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