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监督法实施以来,社会各界对人大监督的力度、效果寄予厚望。而且客观上监督法的实施也为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增添了强大的动力。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不管是监督法实施前还是实施后,人大监督的效果离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是存在差距过大的问题。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地开展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已成为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认真思考的重要课题。下面,笔者仅就地方人大监督工作谈点粗浅认识。
出版日期
2009年03月13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