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权 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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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其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权的有力行使,将直接影响到各方面工作的成效,关系着推动经济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作者 徐忠举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云南人大》 2012年9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9月19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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