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姆斯大法官的“经验论”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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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是20世纪美国著名的大法官之一。1880年,他首次提出了'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这个命题。霍姆斯所说的'经验'是指法官在遵循先例的前提下,充分根据变化中的社会生活,给予先例以新的生命。他并不否认逻辑在法律推理中的作用;只是当逻辑无能为力时,法官才应该抛弃形而上学的束缚,在法律的空隙'立法'。霍姆斯对法律中逻辑与经验的论述,同时也是对传统形式主义法律观念的一种批判。这个观点反映出霍姆斯的实用主义法学观。
    作者 马聪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金陵法律评论》 2008年2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2月1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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