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居住权作为民法典物权编的一部分。居住权的设立是指权利人为满足居住需要,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依照合同约定或遗嘱设立的占有、使用住宅的权利。作为用益物权的居住权具有特殊性,即对权利客体即住宅,居住权人只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而不享有收益的权利,因此不能以出租、转让等营利活动的方式进行。我国民法典确立居留权的宗旨。为了保障社会人民的基本生活,希望利用居住权来解决低收入人群在养老、离婚、丧偶、基本住房需求等方面的生存配偶的住房问题。但是在实际实行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些立法缺陷。
出版日期
2023年04月2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