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确定的法律概念予以确定化之途径——以警察盘查权的启动条件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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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考察发现警察以“有违法犯罪嫌疑”——这样一个不确定的法律概念——为由来行使对行人的盘查权时,会存在一定的误差。基于比例原则、公众的要求等理由,相对合理的误差是可以接受的,但也会出现难以忍受的情况,因而需要对这一不确定的法律概念予以确定化。通过考察美国、英国和我国的实践,可以看出对这一不确定的法律概念予以确定化的途径主要有:通过立法或解释技术来建立相对清晰的内涵结构,以便获得相对的确定性;通过求助于案例解读技术进一步推进确定性,将裁量误差校正到可以接受的合理范围之内;通过诉诸文化的和系统的集体作用来最终解决不确定性或裁量问题。
    作者 余凌云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商研究》 2009年2期
    出版日期 2009年02月1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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