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时期“治河案”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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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明末清初,战乱频繁,河道年久失修,黄河与运河多次决口。康熙十六年,康熙以河道关系重大,委任靳辅为河道总督。靳辅任河督后,以筑堤、堵口、修坝、疏浚为治河之策,致使河归故道。由于河工是肥差,在靳辅治河的过程中党派争斗表现得相当激烈,而康熙也正是借治河打击朝中的党派,从而加强了皇权。
    作者 孙德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9年01月11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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