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目的探讨精神科护理纠纷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关的预防对策。方法根据我院的8起精神科护理纠纷产生的原因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产生护理纠纷的原因可分为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两种,主观因素包括缺乏责任感,占34%;护理管理薄弱,占10%;未按护理规章制度执行,占10%;意外事件,占36%;护士缺乏稳定的专业思想,占10%。客观因素则是因为患者不断提高法律意识、护理人员职业态度和护理相关工作。结论实施精神科安全管理措施,有效地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其责任感,更要加强护理管理。这对于预防精神科护理的纠纷有着重要的作用。
出版日期
2012年12月2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