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传统的四要件犯罪论体系语境下,几乎没有'违法性'的犯罪论体系的位置,我国的'刑事违法性'只是在比较抽象且空泛的犯罪概念范畴提及。在刑法理论界,最近出现了将违法性植入犯罪论体系思潮,这一思潮最初是由陈兴良教授等主张我国移植德日的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的三阶层犯罪论体系而逐步兴起的。违法性判断问题可以说是最近我国刑法学界的一个前沿问题。张明楷教授就指出:'在三阶层体系中,虽然区分了第一阶段的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判断与第二阶段的违法性阻却事由存否的判断,但两
出版日期
2013年01月11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