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排除合理怀疑”的规则,在死刑案件的量刑上适用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有助于减少冤假错案、充分的保障人权。从死刑量刑的证明标准上看,任何证明标准的运用都是为了保障人权,减少错误,但是,死刑量刑的情节存在差异性,对于不同的量刑情节的证明标准应当存在差异性,而不能单一的运用任何一种证明标准。因此,从死刑量刑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的视角审视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之运用的不合理性,从而提出具体的完善建议,有助于完善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的证明体系。
出版日期
2019年01月11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