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医疗事故纠纷的增多,艾滋病、“非典”疫苗的研制和临床实验,以及全球禽流感疫情的出现,为我们提出了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紧迫要求。我国现行医疗事故责任原则力图通过加重医院一方的责任来防范事故的发生,但实际上这并不是解决该问题的有效途径,相反它还可能产生不利的后果。通过对医疗事故责任划分的法经济学分析,我们应该在医院和患者之间合理地分配风险,把事故责任确定在能够最小化社会总成本的有效点上;并且为了分散医疗风险,应当相应地建立起普遍保险制度、公共卫生的政府诉讼制度和专项税收支付制度。
出版日期
2006年01月11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