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形容词比较级”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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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形容词比较级是八年级上册中一个重要的语法知识点,也是中考语法点重点考查内容之一,同学们在学习过程中往往容易出现一些错误,那我们怎样才能走出'形容词比较级'的误区呢?咱们一起来边学边练。【误区一】比较对象错误案例1:InspringNanjingiswarmerthanWuhan.诊断:在含有比较级的句子中,比较的对象必须是同类事物,不同类的事物不能进行比较。此句是'南京的天气'与'武汉的天气'相比,通常比较
    作者 张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初中生天地》 2017年Z2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6月07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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