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事制度是保障人才充分施展智慧、整合能力进行经济社会建设的制度保障,而民族自治地方人事管理自治权系为该制度目的价值之基础。民族自治地方人事管理自治权的研究,既需要从事实和规范层面揭示,也需要从应然和实然维度检视。一方面,作为民族自治权的重要表现形态,民族自治地方人事管理自治权的权力形态多样,呈现多维聚合的态势。另一方面,权力的实现仍处于由观念性的权力转向现实中权力的进程中,权力的本体层面仍存在诸多问题。无论法规层面,还是权力内容都不甚理想。因此,需要从上述两个层面加以改进,从而保证民族区域自治的真正实施,进而使民族自治地方公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保障。
出版日期
2016年08月18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