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小野清一郎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吸收了德国刑法犯罪构成学说的精华,提出自己的关于犯罪构成要件的理论体系及其定义:“所谓构成要件,是指将违法并有道义责任的行为予以类型化的观念形象,是作为刑罚法规中科刑根据的概念性规定。”这一经典理论概括了犯罪的根本特质,得到了刑法学界的肯定。比较我国与大陆法系犯罪构成要件含义的区别,大陆法系中的构成要件仅指具体行为具备犯罪构成事实,即构成要件的该当性,从结构上看可以形象地称为“递进排除”式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观念,从实体的角度将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这个整体分割成四个相对独立的单元,包括犯罪主体要件、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客观要件和犯罪客体要件四个方面。
出版日期
2013年02月1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