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在我国建立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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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处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呈现为英美法上特有的制度,具有惩罚制裁功能,有悖于传统的民法理念,但鉴于我国社会的实际情形,在民事法中建立这一制度又是非常必要的。当然,实际上建立这种制度在我国还存在着来自主、客观两方面的阻碍。
    作者 胡春秀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0年02月1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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