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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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现代化是一个内容丰富、涵盖广泛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从法制现代化的两大结构看,它既标志着整个社会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也标志着整个社会法制观念的现代化;从法制的运行机制看,它既指法律创造过程(立法层面)的现代化,也指法律操作过程(执法层面)和法律实现过程的现代化。所有这一切,都离不开与此密切相关的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主体——人的现代化。而人的现代化其实质是指人的法制观念的现代化。因此,在法制运行过程中,人是最重要最活跃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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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1994年05月15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