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与中国法律近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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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中国法律近代化有一个历史过程。19世纪下半期至:20世纪初是思想酝酿、理论准备阶段。南京临时政府一方面创立革命新法,一方面适当沿用旧法,把清末开始的不完全法律近代化,推向一个崭新阶段,开始了民主主义法治建设的新篇章。辛亥革命时期的中国法律近代化是“一体(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一元(具有历史进步意义的近代法系)”的格局。辛亥革命之后,中国法律近代化的演变,呈“异体多元化”的趋势与板块格局。
    作者 邱远猷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4月14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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