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9年12月1日上午,先后曾担任过海南省和湖北省副省长的孟庆平,被押上庄严的法庭,接受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宣判:“被告人孟庆平,男,1937年8月29日生……孟庆平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孟庆平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今年三月3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判决,驳回孟庆平的上诉,维持原判。不能自圆其说的辩解1996年10月,中央纪委决定对孟庆平立案审查,并成立了专案联合调查组,奔赴湖北、海南展开调查。专案组的调查尚未展开,已获悉消息的孟庆平,遂以攻为守,连续给中央领导同志及中纪委、中组部、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写信,辩解说:“近来常听到一些谣传,说我出了问题,现已立案,正在等候传讯等等。我大学毕业后,主动要求到边疆去,到最艰苦的地方去,在海南一于就是32年。在海南工作期间,多次被评为各种先进,工作任劳任怨。1983年我从企业调到海南省委、政府任领导职务以后,更加勤奋工作,克己奉公,严格自律。”信中列举了自己在海南和湖北工作期间的15件拒贿、拒礼、拒色的事情。“从我上述事实和一贯表现,应该说我是一个不贪不占、清正廉洁、严格自律之人。如我有违法违纪之事,要求组织从严处理;如我没有,对诬告之人也要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