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0多年前,我偶读这样一首小诗:“为官不能袖清风,不如归去做田翁;为人折腰打哈哈,堪称猪猡与哈巴;为文不得见真淳,何必欺世又盗名。”为此,我即抄录下来分别放在我办公室和家里的写字台的玻璃板下。不管我走到哪里,搬了多少次家,这纸帖都随我到哪里。10多年来,我一直以此来告诫自己,要求自己。而今,虽没有当上什么官,当然就谈不上对当官有什么体会,但这做人还是能理直气壮地表示:堂堂正正,我问心无愧!我之所以喜欢它,把它珍藏,还作为我人生的座右铭之一,是因它揭示了做人、做事、做文、做官……的真谛与准则,它实事求是,蕴藏着几乎所有的人生哲学。做人要有人格,做事要讲究根据,做文要有文德,做官也应有官德和官格。
简介:二十多年前,外出第一难是吃饭和住宿。一次,我从徐州去南京,手里拿着省革委会宣传组的介绍信,天一亮赶到江苏饭店也住不下去。后经朋友指点,找到厨房一位炊事员认了老乡,他手也没洗就围着大围裙领我到接待处,用嘴朝我撅了一下,接待员立马就给我开了个房间。这位炊事员见我不解,就用手比划着告诉我,他手中握着勺柄,管这些人吃饭。这件小事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后来又碰到类似的其它问题,逐渐使我领悟到“权力”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权力的大小,与管事的多少相关联。所以,人们“不怕官,就怕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现在最有权威的已不是计划经济时期那些管粮、油、糖、钢、木、肥的官,而代之以管钱、管人的官。尤其是那些“
简介:一、监所监督的概念和特征监所监狱,亦称监所检察,是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职能。监所监督的含义,具有广义与狭义两种解释。广义的监所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看守所的活动以及组织劳动教养的活动是否合法所实行的监督。狭义的监所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各项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行刑司法检察制度,本文采用的是狭义的监所监督。监所监督具有如下特征:(一)监所监督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能。根据我国宪法第129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
简介:时下,大款傍官现象十分突出,他们与某些领导干部称兄道弟,来往频繁,关系十分密切。大款谈根法傍上无锡市原副市长丁浩兴后,曾对人夸耀说:"我让他15分钟到这里,他不敢16分钟来。"果然,他用手机拨通了丁宅的电话,丁浩兴很快就赶到了。如今又出现了一种挟官现象。人称阿太的浙江瑞安市的陈时松,采取跟踪等手段搜集领导干部隐私,然后为己所用。阿太挟官后,能猖狂地插手瑞安市的人事工作,有时凌驾于市委、市政府之上,被戏谑为"地下组织部长"。傍官与挟官有不同之处。傍官采取的是"欲取之必先予之"的策略。挟官使用的是"揭其短处逼其就范"的方式。傍官对官员是先露笑脸后露凶相,挟官对官员是先露凶相后露笑脸。傍官牵制官员的武器是金钱美色,挟官牵制官员的是揭其阴私。傍官与挟官也有很多联系。一是傍官与挟官的目标都是有职有权的官员,而且都是心术不正、屁股有屎的官员。二是傍官与挟官都得什出代价。南通市金融受贿串案主犯顾成兵在不到4年时间耗资300多万元用于傍官。阿太为搜集隐私,对某官员开展了每天24小时、持续一个月的"侦察",够操心劳神的。三是傍官与挟官者都用心歹毒,为借官员手中权力为己所用,顾成兵靠300多万元先后"钓"走了12亿元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