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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 <正> 执行 中止是在案件 执行过程中,出现暂时无法继续 执行或应当暂不 执行的法律事实或事件,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暂时停止 执行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裁定 中止 执行的五项情形,其

  • 标签:执行中止人民法院正确应用中止执行裁定被执行人
  • 简介:是法律规定的执行措施,执行中止执行过程的一种中断措施,执行中止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

  • 标签:中止债权债权凭证再思考
  • 简介:是法律规定的执行措施,债权人可依该凭证再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制度,执行程序因执行机构发给执行凭证而终结

  • 标签:中止债权债权凭证再思考
  • 简介:是法律规定的执行措施,执行中止执行过程的一种中断措施,执行中止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

  • 标签:中止债权债权凭证再思考
  • 简介:是法律规定的执行措施,债权人可依该凭证再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制度,执行程序因执行机构发给执行凭证而终结

  • 标签:中止债权债权凭证再思考
  • 简介:申请执行的期限也应规定中止和中断玉春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对申请执行的期限仅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并没有考虑到申请执行的期限中的情事变更,即没有申请执行的期限中止和中断的规定。笔者认为:第一在民诉法中...

  • 标签:申请执行民诉法法定期限延期履行义务对方当事人人民法院
  • 简介:综观民事诉讼法的立法进程,作为审判监督和执行两个重要程序制度交叉组合契合点的人民检察院抗诉与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同时中止原裁判执行之间,却始终并未建立起必要且合理的衔接规范,造成司法实践中操作争议和适用分歧。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可知,抗诉的效力是必然启动再审程序。而无论启动原因如何,只要最终人民法院决定再审,通常情况下,其自然的伴生效力即包括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可见,依抗诉的提出而中止执行不是否定或突破再审功能与制度,而正是贯彻和彰显再审制度的意义与价值。

  • 标签:抗诉民事诉讼再审程序中止执行充分条件
  • 简介: <正> 一、问题所在1.在有多个犯罪参与人的情况下,其中一人中途放弃犯意,从共犯关系中脱离出来,实际上是很常见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他共同犯罪人同时 中止犯罪行为,问题相对较少。但是,在其他共同犯罪人继续实行犯罪至未遂或既遂的情况下,在此

  • 标签:共犯中止中止犯共同犯罪人犯意加功既遂
  • 简介:中止犯是刑法总论中的重要内容,不仅影响行为人的定罪,对量刑亦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观念上的偏差和研究思路上的误区,无论国外还是国内理论界,对中止犯的研究大多只停留在整体层面上,而对作为中止犯成立的必备要件之一——中止行为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研究。中止行为是指在犯罪过程中,出于自己的意思自动消灭了犯罪既遂危险的行为。由该定义又进一步归纳出中止行为的特征,指出'时空性''自动性''有效性'和'彻底性'是中止行为的特征而非中止犯的特征。

  • 标签:中止行为自动性数罪并罚中止犯成立要件
  • 简介: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发布《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应具备的条件、债权文书的范围以及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应审查的事项等作了明确规定。《公证程序规则》第55条也规定了签发执行证书应在法律规定的执行期间内出具。

  • 标签:诉讼时效中止证书债权人公证债权文书《公证程序规则》强制执行效力
  • 简介:何元平、何元生、何元贵之父何文举,解放前在六块团处自家房后栽种有11株荔枝树。1958年入社为生产队集体管理使用,1959年砍去一株。1962年四周定时,生产队把余下的10株归还并固建给何文举所有。1979年,何文举次子何元生病死,张远德携幼子改嫁在原社。1980年9月30日,何文举与两个儿子何元本、何元贵订立赡养协议,何文举生养死葬全部由两个儿子负担。1981年落实林业两制时,何元平、何元贵将何文举所有的10株荔枝树登记在自己名下,各5株,并由合江县人民政府颁发了林权证。

  • 标签:中止诉讼1958年1959年1962年1979年1980年
  • 简介:在诸多刑法理论问题还处于激烈争论之际,学者们对犯罪中止的探讨似乎已经沉寂下来了。在理性思考之下,犯罪中止应从行为结构上作出相应的定性和处置,而不应笼统地作为犯罪对待。犯罪中止的刑法体系地位和刑法学体系地位应彻底立于犯罪中止制度的设立宗旨予以确定,并可将其置于犯罪论中的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之后。基于对犯罪中止的重新定性和对其刑法体系和刑法学体系地位的重新安排,犯罪中止制度可作出新的法条设计。

  • 标签:犯罪中止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刑法体系刑法学体系
  • 简介: <正> 共同犯罪人的 中止是一个在我国刑法学界尚未引起重视,而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共犯的 中止与单个人犯罪 中止不同,认定共犯的 中止比认定单个人犯罪的 中止复杂。本人不揣冒昧,从刑法理论上并结合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对共犯的 中止加以探讨。共同犯罪以二人以上共同故意为条件,且须有共同犯罪行为,主客观相统

  • 标签:共同实行犯共同犯罪人犯罪行为犯罪中止教唆犯帮助犯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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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立法中对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不同规定是出于刑罚目的论研究和对刑事政策的考虑,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2、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心理区别犯罪是一种由行为人心理支配的必然要受到刑法的否定与制约的行为活动

  • 标签:中止未遂未遂之我见犯罪中止
  • 简介:所谓“中止说理”,一种是强制中止.另种是自愿中止。所谓“实践智慧”主要不指前者,而指后者。当然,实际情况往往居于二者之间。概略地说,问题包括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论理哲学的活动模式,通过辩论、讨论、对话方式进行,其中说理在原则上是不被中止的;第二个层面是意识形态的活动模式,通过博弈方式进行,其中说理是被强制中止的;第三个层面是实践哲学的活动模式,通过协商方式进行。其中说理是被自愿中止的。这里包含两种情况,一种是弱自愿中止,就是搀杂了强制中止要件的自愿中止,以谈判(讨价还价)为模型;另种是强自愿中止,就是纯粹自愿中止,以协商(求同存异)为模型。

  • 标签:中止说理强制中止自愿中止(弱自愿中止强自愿中止)实践智慧(实践哲学)
  • 简介:认为危险犯存在犯罪中止,同时持该观点的人如果认为危险犯在犯罪既遂之后、实际损害结果发生以前可以成立犯罪中止的观点,认定危险犯既遂后仍可成立犯罪中止

  • 标签:中止思考危险犯犯中止
  • 简介:立法中对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不同规定是出于刑罚目的论研究和对刑事政策的考虑,2、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心理区别犯罪是一种由行为人心理支配的必然要受到刑法的否定与制约的行为活动,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

  • 标签:中止未遂未遂之我见犯罪中止
  • 简介:立法中对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不同规定是出于刑罚目的论研究和对刑事政策的考虑,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2、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心理区别 犯罪是一种由行为人心理支配的必然要受到刑法的否定与制约的行为活动

  • 标签:中止未遂未遂之我见犯罪中止
  • 简介:我国现行刑法对准中止未有明文规定,但越来越多的学者主张应将其按照犯罪中止予以同等评价。从准中止犯的理论可以看出,准中止犯无论是从刑事政策的角度还是犯罪构成角度都应当依中止犯从宽处罚。许多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都已经设立了准中止犯制度,为我国设立准中止制度提供了参考、借鉴,应当在刑法中增设关于准中止犯的规定,以完善我国刑法。

  • 标签:准中止中止未遂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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