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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有着本质的区别。行政诉讼借鉴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建立的应是有限的调解制度。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时,依法享有一定范围内的自由裁量权,这使得有限调解制度的建立有了可能。本文分析了目前行政诉讼撤诉率高的根本原因;论述了有限调解制度建立的理论难题及其化解;论证了建立有限调解制度的法理基础;并从实证的角度对有限调解制度建立的必要性进行了探讨。行政诉讼有限调解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救济,有利于行政主体行政效率的提高,有利于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有利于我国司法保障人权的实现。

  • 标签:建立行政诉讼有限调解行政诉讼有限
  • 简介: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中广泛运用的一项传统制度。对于行政诉讼中是否适用调解的问题,大多数学者持否定态度,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也明确规定"不适用调解"。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行政诉讼建立调解制度已成为必要和可能,且具有较大的优越性,因此,我国行政诉讼应当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调解制度。

  • 标签: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必要性构想
  • 简介:行政诉讼法在第一条开宗明义指出:“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因此,该法颁布时被认为“具有民主与法制建设道路上的里程碑的意义”①甚至被见为“一个旧的时代——人治时代的终结”,更是“一个新的时代——法治时代的开始”“。然而,该法颁布后几近十年的行政诉讼实践历程却并非如理想的那样,“民告官难”仍然是当前的现实。行政机关中出现形形色色干扰和妨碍行政诉讼活动的现象,使行政相对人“怕告官”、怕行政机关报复的局面难以改变;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也存在畏难情绪,认为行政官司“判决难”、“执法难”,。遇有对行政机关

  • 标签:行政诉讼检察机关外部制约机制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行政行为支持组织
  • 简介:  1、诉讼和解与诉讼协调,诉讼协调不得就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协调,诉讼协调既可以调动法官引导当事人

  • 标签:制度构想协调制度建立行政诉讼
  • 简介:“关于行政诉讼中协调问题的调研”是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重点调研课题之一。行政诉讼是否具备建立调解制度的可行性,是本课题研究的基础问题。本文刊登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调研报告正是对这一问题所进行的初步探讨,具有一定的现实和理论意义。

  • 标签:行政诉讼调解制度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课题研究协调问题
  • 简介:法院不仅审查法律规定的可审查的行政行为,然后规定其余的所有行政行为或者公法争议均属于法院受理和审查的范围,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

  • 标签:范围研究行政诉讼范围
  • 简介: <正> 一、问题的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 诉讼法》已于1990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并开始在全国施行。这部“民告官”的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标志之一。但是, 行政 诉讼法是否适用于军队,人们的认识尚很模糊。其实,就 行政 诉讼法能否在军队适用而言,无非是指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军事机关及其成员能否对地方 行政机关

  • 标签:军事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案件军事机关军队
  • 简介:在我国现行立法中,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侵犯公共利益的情形缺乏有效救济途径,如何设计我国的公益诉讼制度是行政法治化中亟需解决的问题.纵观世界各国,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大都在行政诉讼制度体系建立了专门的公益诉讼制度.此外,行政诉权理论在我国的新发展也为公益诉讼作为行政诉讼的一个新类型的确立排除了障碍.

  • 标签:行政法公益诉讼诉权
  • 简介:一引言20世纪90年代初,为缓解川黔公路綦江段交通拥挤状况,促进綦江经济和社会发展,原四川省重庆市綦江县(简称綦江县)决定修建綦江沱湾大桥。为此,原四川省重庆市计划委员会于1991年11月6日下发重计委固[1991]1064号《关于綦江县沱湾大桥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同年12月25日,原四川省重庆市规划局发出重规[1991]213号《关于綦江县沱湾大桥工程的定点通知书》。1992年4月2日,原四川省重庆市綦江县建设

  • 标签:行政诉讼起诉起诉期限
  • 简介:行政诉讼庭前和解,是在行政诉讼中通过和解使原告和被告之间的纠纷在进入庭审之前就已经被化解的一个制度设计,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尽管该制度某种意义上有规避法律之嫌,也曾引起学界诸多质疑,但从行政诉讼将纠纷解决作为最高价值、从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平等性、从行政诉讼成本控制、从当事人享有处分权等角度分析,仍然有其正当理由和理论支撑。为了规范该制度的运行,必须在时间节点、提起人、决定权、主持人和裁判方式等环节予以特殊框定。

  • 标签:行政诉讼庭前和解纠纷类型程序设计
  • 简介: <正> 相对于其它部门法而言, 行政法是一门人们较为陌生的法,而我国的 行政 诉讼则又是一个人们陌生的问题,因而,极有必要对此进行探讨。尽管目前我国尚无 行政 诉讼法典,但 行政 诉讼制度已由宪法和有关法律作了一般或具体的规定。新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第二款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第三款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不难看出,第一款和第二款包含了原则上对我国 行政 诉讼制的确立,第三款包括了对 行政 诉讼行政赔偿原则的规定。我国的《民事 诉讼法(试行)》第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

  • 标签:行政诉讼制度当事人行政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人民法院
  • 简介: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不能简单的做一归而统之的划分,而应该具体的分析诉讼中各角色的不同证明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被告的证明责任应分为客观的证明责任和提供证明责任,前者是在行政实体法中就已预先设定好划归行政机关承担,并在行政诉讼中当案件真伪不明时作为法官判案的实体法依据。后者则仅仅只在诉讼过程中才有其存在的意义。而原告在诉讼前的证明行为实质上是证明的义务,其在诉讼中则享有证明的权利,法官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则具有证明的权力。

  • 标签:证明责任客观证明责任提供证明责任证明的权利证明的权力
  • 简介:原被告双方对等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构成了行政诉讼制度运作的基础。本文以“诉讼地位平等权”、“要求公正审理权”和“自愿和解权”为核心,考察了行政诉讼中原、被告之间共有的权利形态。诉讼地位平等权表明了在诉讼中法律角色之间的平等;要求公正审理权则同时表明了法院的义务;自愿和解权则是在行政诉讼法明确禁止调解之外,由当事人之间达成解决纠纷的另外一种制度安排。

  • 标签:行政诉讼法中国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司法公正
  • 简介:本文以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涵义和特征为切入点进行分析,提出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对我国的行政诉讼证明标准进行革新的建议。

  • 标签:行政诉讼证明标准行政诉讼证明标准
  • 简介:一些国家也实行行政诉讼收费制度,实行行政诉讼成本国家承担制度,现行的行政诉讼收费制度的主要依据是《民事诉讼法(试行)》和依该法制定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及其补充规定

  • 标签:收费制度行政诉讼收费
  • 简介:从而在立法上明确了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证明任务之一是证明自己在行政程序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达到了应当达到的证明标准,当被告不提供或者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时

  • 标签:行政诉讼证据证据问题问题研究
  • 简介: <正> 一、 行政 诉讼立法概况苏联没有 行政 诉讼法典。苏联的 行政 诉讼法以《对公职人员侵害公民权利的非法行为向法院控告的程序法》为龙头,辅之民事 诉讼法、劳动法、发明发现及合理化建议法、 行政违法行为法等法律中有关 行政 诉讼的规定,共同构成苏联的 行政 诉讼法。这种格局,是由于立法时间的先后不同而形成。例如,劳动纠纷审

  • 标签:行政诉讼法公职人员公民权利法院程序法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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