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家税务总局于2006年11月8号发布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等五种情形下.纳税人必须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否则将承担责令改正、纠款等相应法律责任。这是我国首次就纳税人如何自行纳税申报以及个人不申报应负哪些法律责任做出明确规范。这五种情形包括:(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符合第1种情形的纳税人,不论其平常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是否已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或是纳税人自己已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并已纳税,年度终了后都应当再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符合第2至4种情形的纳税人,要进行日常申报纳税,即在取得应税所得时,就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第5种情形将另行规定。
简介: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座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扬州市,位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区”内,占地近1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万余平方米。建筑风格古朴典雅,校园环境幽静宜人。
简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信息,王陆进已于2016年1月起任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原税务总局总会计师孙瑞标被任命为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陆进是厦门大学财政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早年曾在中南财经大学任教,后前往厦门大学攻读经济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1995年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先后担任政策法规司综合处干部、主任科员、稽查局综合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办公厅综合调研处副处长;2000年6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综合调研处处长;2004年升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副司长级);2007年至2009年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挂职任副局长、党组成员;2013年重回任国家税务总局,担任办公厅主任(司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