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关于挂靠企业的产权界定问题。凡自行投资注册、挂靠在国有企业之下经营的企业,因其实际上使用了国有企业的商誉、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所以在产权界定中,这类无形资产要评估折价,并视为国有企业在挂靠企业中的出资;挂靠企业资产增值部分,由国有企业与挂靠企业按出资比例分享。凡挂靠的注册资金是由国有企业投入的,即使挂靠企业归还了这部分资金,其所形成的资产也应全部界定为国有资产。二、关于承包经营、租赁经营企业的产权界定问题。实行承包经营的国有企业,承包者在承包期间除按承包合同所得外,承包企业所形成的资产均为国有资产。实行租赁经营的国有企业,除按国家有关法规和租赁合同的规定属于承租者的资产外,其余均为国有资
简介:摘要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供电产权分界点和计量点的问题,由于涉及供用电双方的经济利益、安全利益与事故责任归属,到底由谁投资、谁维护、产权划分以何处为界,越来越引起供用电双方的重视。然而,现行法律法规对供用电双方产权分界点并没有明确的界定。这就使得与用户就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达成协议,并明确界定产权分界点有着非常重要的法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