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表外资产证券化的内部信用增级中,是由发起人在某种程度上承担了资产证券化的风险,而外部信用增级中承担资产支持债券风险的是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内外信用增级的效果如同表内模式资产证券化的投资者所拥有的“双重追索权”,而没有把所有的风险出售给投资者。传统采用表外模式资产证券化的国家还借鉴表内模式的法律机制来实现安全价值,如以“巴塞尔协议Ⅲ”和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为代表的对流动性监管、风险自留和信用评级等的安全监管,以及美国颁布的《资产担保债券政策声明》《最佳实践准则》对源于欧洲的表内双担保债券等表内证券发行的鼓励。而传统流行表内模式资产证券化的国家也借鉴表外模式法律机制来实现效率价值,如德国的Pfandbrief债券、西班牙的Spanishcedulas债券以及源于英国的整体业务证券化发行时采用特设目的机构,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实现了某种程度的破产隔离。这些表内和表外模式法律机制的互鉴实现了资产证券化表内和表外模式的融合。
简介:在中国加入WTO时,中国不得不做出自“入世”后被当作“非市场经济”国家15年的让步。截至目前,中国已经根据WTO进口成员的国内法证实并得到50几个国家承认我国是一个市场经济体,却没有得到主要贸易伙伴欧盟、美国、日本等的承认。努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宏伟目标,也是我国获得WTO成员国认可为市场经济国家的必由之路。然而,与我国“市场经济地位标准”密切相关的、西方国家关注的诸如公司治理结构、雇员与雇主谈判工资的自由程度、货币可自由兑换等方面的法律受到的行政干预相当严重。努力寻求减少政府不正当行政干预对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显得非常紧迫和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