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布兰顿的规范性实践概念主张一种“理性主义的实用主义”立场。这对关于规范性的社会科学哲学具有重要意义。只有依赖于“理性空间的社会化”,才能说明:(1)因果事件等非规范性存在如何能进入规范性理解的视域;(2)隐性规则如何既能前反思性地引导行动者,又能具备清晰阐释的可能性;(3)规范性解释的有效性如何既是客观的.又是在交往实践中可修正的;因而,理性主义的实用主义观点才能在社会科学哲学的层面构建独立自足的规范性概念。
出版日期
2011年04月14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