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证据与自由心证之抉择——以民事证据制度的选择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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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法定证据和自由心证是大陆法系国家采用的证据制度。这两种证据制度实际上代表了诉讼证明中两种不同的模式———法定的证明模式和自由判断的证明模式。我国民事证据制度应当从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在抛弃两者缺点的基础上,选择法定证据与自由心证相结合的证据制度。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1年02月1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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