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艺术创作需要理性的指引,同时也要靠直觉的无意识,对于美感而言,这种创作的直觉来自于和人身体自然性相关的冲动,即一种生理表达或生理意志。音乐的美就是这种冲动或者说这种生理意志获得对象化的结果,本文将从对一部新世纪音乐作品的分析入手,来探讨音乐美感的客观标准,探讨"听觉快意"的美学设计,本文认为这种设计依赖于存在广泛美感共识中的几种心理要求:即期待与释放的满足感;松弛与紧张的张力感;丰富与有节律的秩序感;饱和后的新需求感;对比感;动态感和形象感等。
出版日期
2011年02月1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