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出资财产的法律性质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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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正> 一合伙财产在构成上分为两部分:一是合伙人的出资财产;二是合伙在存续期间经营积累的财产。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但对合伙人出资的财产,民法通则未明确规定其归属,仅规定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对此法学界有不同理解。一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学家》 1992年2期
    出版日期 1992年02月1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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