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数额”的罪量刑量分析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陕西集资诈骗第一案:2004年9月,张涛虚假出资登记注册。成立陕西益万家购销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对外宣称“消费积分奖励”的经营模式,但实际中却以巨额奖励为诱饵。采取“现金积分奖励”模式向会员非法集资。同年11月,郝永生化名张锦贵,虚假出资成立陕西世纪缘商贸有限公司.套用益万家公司的运作模式。由于该公司发展会员较少,不久即无法经营。当其得知张涛打算注销益万家公司时。即找张涛商谈收购事宜,由郝出资2万元收购。
作者 崔楠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0年12期
出版日期 2010年12月2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