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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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畯”一词,《诗》凡三见,曰《七月》、《甫田》、《大田》。三诗皆述农事,有套语“馌彼南亩,田畯至喜。”《七月》毛传:“田畯,田大夫也。”郑笺:“……耕者之妇子,俱以晻来,至于南亩之中,其见田大夫,又为设酒食焉。”朱熹《诗集传》:“田畯,田大夫,劝农之官也。”清儒说《诗》者如姚际恒《诗经通论》、陈启源《毛诗稽古篇》、崔述《读风偶识》、胡承珙《毛诗后笺》、马瑞良《毛诗传笺通释》、陈奂《毛诗传疏》等,皆祖述毛传郑笺,大同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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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1995年01月11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