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纳税评估工作内涵与主体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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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从其内涵来说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进行税源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也是一项纳税服务工作、一项非具体行政行为、税收征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纳税评估的主体应有三:一是基层税源管理机关,二是“基层”的上级税务机关,三是税务管理员。对纳税评估主体应实行评估分级管理,成立评估专门机构,选拔与培训专业评估人员。
    作者 刘忠益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0年01月11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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