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克己复礼”并非孔子的首创,但他常以此阐发其“仁”的学说,可以说孔子的“礼”就是使天下仁义,它本质上是一种“仁”的存在。同样是讲礼,荀子与孔子相比已经有了显著的不同。孔子言语中的礼、法概念是疏离的,而礼、仁概念是切近的。苟子固然也有一些重视礼的言论,但他对法同样津津乐道。荀子主张“隆礼重法”,甚至有时候援礼入法,有时候更是抛开礼专讲法。韩非排斥“仁”,剥离“礼”的外壳而阐扬其“法、术、势”理论,主张“一行其法”,建构起了比较完备的法治学说体系。
出版日期
2010年01月11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