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公安机关常用的法律文书中,刑事技术鉴定文书占有很大的比重。所谓刑事技术鉴定,是指侦查机关的刑事技术人员对指纹、足迹、笔迹、弹痕、精斑、血迹等痕迹进行鉴别判断的活动。多年来,刑事技术鉴定部门对刑事技术鉴定文书的组成、格式都有一个大致统一的要求,而且在很多方面已经达成共识,但在某些方面还没有形成规范,各部门、各地区自成一体,一直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近日,笔者到基层刑事技术鉴定部门实习,研读了多份刑事技术鉴定文书,发现基层制作的鉴定文书还存在着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下面笔者就其中存在的问题做一些粗浅的分析。
出版日期
2009年08月18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