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依法开展档案管理工作。1996年修改的《档案法》第17条增加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产转让时,转让有关档案的具体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一款,这从立法角度确认了企业在产权变动、资产转让中,转让有关档案的合法性。同时规定了转让有关档案的前提条件是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产转让时,并且规定只能转让有关档案,而并非全部档案。这一法律规定对搞好产权变动中的档案管理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必须用《档案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来规范企业产权变动中的档
出版日期
1998年03月13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