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筱萸案若干法律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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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郑筱萸判死为何引起不同声音2007年7月10日是中国反腐败法治进程中要写上一笔的日子。这一天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因受贿649万余元,经一二审法院判决和裁定并经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北京被执行了死刑。郑筱萸是近年来我国第四名因贪利型职务犯罪而被执行死刑的副部级以上官员。他既不是第一个,也不是级别最高的被处死的贪官,但他被处死引起了社会舆论前所未有的广泛关注,并产生了不同的声音。这是为什么?
    作者 赵秉志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同舟共进》 2007年10期
    出版日期 2007年10月20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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