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自甘风险“原则在我国正式确立,但规定较为笼统且缺乏相应司法解释,司法实践中存在标准不统一、类案不同判等问题,需进一步厘清认定的关键要素,尽力统一适用标准。文体活动应不限于专业的对抗性的体育活动;未成年人主体适格问题可分年龄阶段讨论;对主要参加者要作限缩解释,限于同一运动和同一规则之下;受害者自愿参加是主观要件之一,包括明示和默示两种;“犯规”是存在重大过失的前提。“自甘风险”原则存在重大现实意义,应强调裁判文书说理性,尽力规避潜在风险,丰富纠纷调处和维权渠道。
出版日期
2022年11月17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