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二十五条第二百四十四条分别就国内民事诉讼和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作了规定。本文试图根据《民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协议管辖制度谈谈自己一些粗浅的看法。一、协议管辖的重要意义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约定管辖,是指当事人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之后,以协议方式约定管辖法院。协议管辖的起源很早,罗马法汇纂中已有规定。由于它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能够方便当事人进
出版日期
2000年02月1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