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加强开放教育“本科导学点”管理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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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各设区市、县(市)电大:根据《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本科导学点办学条件的暂行规定》(闽电大行[2002]85号)的精神,采用边研究探讨、边试点办学的方法,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在部分办学条件较好的县级电大设立县级电大本科教育导学点(以下简“本科导学点”)。由于县级电大在高等教育基础设施、本科教学教师和教学资源以及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保证“本科导学点”试点项目健康有序发展,确保教学质量,参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加强试点教学点管理的通知”》(电校教[2002]16号)精神,对县级电大“本科导学点”特作以下暂行规定,请各设区市、县(市)电大认真遵照执行,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省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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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3年01月11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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