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支机构的执行力是决定内控有效性的关键因素,分支机构内控薄弱会直接导致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风险评估体系薄弱、内部审计和信息管理水平不高等原因,当前部分产险公司内控管理普遍存在无章可循、有章难循、有章不循等问题。保险监管部门应当发挥“引导者”、“监督者”和“沟通者”的作用,从对地方保险机构的教育评估和对总公司的督察管理上双管齐下,提高基层保险机构内控水平,从源头上杜绝各类违法违规现象。
出版日期
2008年12月22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