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收购活动的动机存在不同的看法,最终而言,每一项并购活动都是为了实现并购的协同价值。不同支付方式又与协同价值的分配和实现有着密切的联系。本文研究表明,在用现金进行支付的情况下,并购方股东既要承担协同价值未实现的全部损失,也能享有协同价值超额实现的全部收益。在发行固定数量股份的交易方式和发行固定价值股份的交易方式下,并购完成后市场对并购进行重新估价的结果,主要表现为买方公司股价的变动也会影响双方的利益。如果是股价上升,那么并购双方都将获益,而且往往对买方公司更为有利;如果股价下跌,那么买方公司也将承担更大的损失。这些结论为支付方式的选择和协同价值的实现提供了依据。
出版日期
2008年11月21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