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是否建立我国税务警察,对我国的税收法治和宪政建设影响重大。但在该问题的研究中,一些至关重要的问题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在现代社会,征税权和警察权是两种不能合一的权力,尤其是不能集税收立法权和执法权于征税机关一身;建立税务警察并不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是否建立税务警察,只能取决于本国国情或历史;在我国建立税务警察的理由似乎很充分,其实似是而非,经不起推敲。学界必须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和讨论。
出版日期
2008年05月15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