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艳照门事件中,明星们私生活的不检点影响了他们自己的公众形象,但艳照门被传媒的放大,却更让人有必要探究媒体传播的价值取向。在强调新闻自由的时候更不能忘记媒体的社会责任。传媒的自由和责任,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是不可分割的。如果两者不能统一,首先必须考虑的是:新闻自由是否已经超出了应负社会责任的范围及界限。大众传播机构同样也是一种教育工具,它产生的力量或许是最大的,因此它们更必须在陈述和阐明本共同体为之奋斗的理想中,承担起教育者的责任。
出版日期
2008年03月13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