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2020年7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新《森林法》中关于林木采伐许可的规定做出了新的调整,主要体现在对林地定义范围的调整,以及对滥伐林木罪林木采伐数量、范围、伐木行为等方面的规定。新《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关于采伐许可的规定中林地概念发生变化,使得《中华人民共和森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与新《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间的关系变为统属关系,适用范围变为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编制用于林业发展规划的“林地”。新《森林法》的正式实施也使得滥伐林木罪刑事辩护的要点发生了变化。本文基于新《森林法》全新的法律框架及对林木采伐许可范围的规定,探讨滥伐林木罪的形式辩护重难点及辩护律师依法辩护工作的要点,旨在为滥伐林木案件刑事辩护提供一些参考思路。
出版日期
2022年07月10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