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DNA分析技术发展迅速,具有很多其它法庭科学技术不可比拟的优点,广泛用于刑事案件侦查、民事纠纷解决等。虽然我国DNA鉴定技术上与国际水平差距不大,但因为缺乏相应证据规则,DNA鉴定结论在应用上表现出诸多问题。为了规范DNA鉴定结论的应用,本文从DNA鉴定使用的遗传标记衡量DNA鉴定结论的证明力大小,从鉴定机构是否合法、受案程序是否得当、DNA鉴定过程是否符合17025标准等方面判断DNA鉴定结论是否具有证明效力。在认定DNA鉴定结论有证明效力的前提下判断其证明力大小,即判断能否达到个体识别和亲权鉴定的目的。此外,呼吁我国尽早出台DNA证据规则,以规范DNA鉴定结论的应用。
出版日期
2008年03月13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