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地方化和国际化发展趋势日益明显的新时期,省级政府逐步成为高等教育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主体,其传统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职能需要进行重构,向政府监督型的方向发展,确立起包括高教行政立法、高教发展规划、宏观政策引导、中观组织协调等方面的高教行政职能体系,并通过完善高等教育管理权限划分的行政规章、明确省级政府高教行政职责与权限、引入市场机制和发挥社会协调功能等途径实现这种职能的重构。
出版日期
2008年01月11日(中国Betway体育网页登陆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